永善县政务服务中心(行政办公楼)灾后恢复重建项目。
本工程位于永善县,抗震设防烈度8度,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峰值为0.2g,设计地震分组第三组,II类场地, 场地特征周期0.45s。。
本工程采用隔震技术,采用的橡胶隔震支座,在选择其直径、个数和平面布置时,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:
(1)根据《抗规》12.2.3条,同一隔震层内各个橡胶隔震支座的竖向压应力宜均匀,竖向平均应力不应超过丙类建筑的限值15Mpa。
(2)在罕遇地震作用下,隔震支座不宜出现拉应力,当少数隔震支座出现拉应力时,其拉应力不应大于1.0MPa。
(3)在罕遇地震作用下,隔震支座的水平位移应小于其有效直径的0.55倍和各橡胶层总厚度3倍二者的较小值。